从奔赴延安的进步青年到反革命分子

从奔赴延安的进步青年到反革命分子

吴东方和吴宜仲这两个名字比起来,吴东方更具有辨识度,也更文艺一些,抗战时期很多“进步”青年投奔延安,到延安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就放弃使用本名而改用另一个更有“革命”或“文艺”的新名字,以示新的生活开始,李云鹤这时就改名为江青。吴宜仲在一九三九年到达延安后,也改了名,不过他所曾用过的名字比较多,有夏飘平、夏青、吴秋风、吴箎雨、吴东尧、吴洛、吴潑、东方等等,最后应该是比较喜欢“东方”这个名字,于是加上本姓,最后正式使用的名字是吴东方。

吴东方在一九三九年到达时22岁,先后在延安民艺美术系、陕公59队(陕北公学)和鲁迅艺术学院美术系学习,他的那些在鲁艺的同学,在1949年后大多都成为了中国美术界的栋梁和美术院校的领导,而他却默默无闻,如果笔者不是在一份判决书上见到他的这段经历的话,估计不会有人再想起他。这份文号为“(70)五公军管刑字第2号”《五寨县公、检、法军管组关于对现行反革命分子吴东方的判处报告》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五寨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于一九七零年二月判决的,与大多数判决书一样,这份判决报告先是介绍了他的基本情况和简历:

【吴东方,原名吴宜仲,曾用名夏飘平、夏青、吴秋风、吴箎雨、吴东尧、吴洛、吴潑、东方,现年五十三岁,家庭出身地主,本人成份自由职业者,文化程度专科,系湖北省应山县店子村人,现居五寨县城内。

一九三九年十月至一九四三年二月先后在我延安民艺美术系、陕公59队、西北文艺工作团、鲁艺美术系学习和工作,一九四三年二月至一九四五年十月在延安保安处参加整风受审查。一九四五年十月至一九五一年三月先后在抗小、保小、育才等小学任美术教员,一九四七年混入我党。一九五一年十月至一九五八年七月在中央小教司任职,一九五三年八月因贪污等犯罪活动,受留党察看一年半,一九五七年八月因其政治问题和乱搞男女关系,屡教不改被开除出党。一九五八年七月下放来五寨师范任教,一九六一年五月调本县教育局,同年又调文化局,直至一九六七年二月三日被拘留。】

这段对吴东方简历的介绍文字,是目前我们能看到的有关他的最详细的资料了。一九三九年十月到达延安,此时也是全国“进步”青年涌向延安的高峰时期,到延安后,可能因为他有美术的功底,因此进入了延安民艺美术系学习,这段学习的时间比较短,因为陕北公学在1939年12月重新恢复后,编制便是从59队开始的(注,陕北公学成立于1937年,学生采取编队形式,1939年7月陕北公学与其他学校合并成立华北联合大学,以后发展成为现在的中国人民大学。从59队开始的陕北公学被看成为后期陕北公学,以后发展为现在的西北政法大学)。陕北公学的学制不长,并且在1941年8月又于其他学校合并更名为延安大学,而西北文艺工作团成立于1940年9月,因此,吴东方极有可能在西北文艺工作团成立之初就加入了该团,从毛泽东亲自为该团题写团名的事情上来看,西北文艺工作团当时是陕北最为重要的文艺团体了。

延安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共在陕北创办的一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从1938年4月开始创办以来,到1943年4月并入延安大学,共招收了五期美术系学员,共147名,杨德忠先生《延安鲁艺美术系的招生及学员名单》(《中国书画》2012年第12期)一文中详细考证了各期学员的名单,但在这五期中并没有见到吴东方的名字,不过杨文中提到:“另外,鲁艺美术系在1944年7月(当时已并入延安大学)还招收了第六届学员,原计划两年毕业,但是到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便接受新任务而解散重组了,所以未能在鲁艺毕业。其中学员有白莉、李康将、李炎、李艺、东方、张波、刘兰、吴亦君、吴咸、潘力模、苏晴、余志、黄森、黄君珊、陈丕绪、刘平杜、夏蕾、杨青等人。”按照这样的说法,吴东方是鲁艺美术系第六期学员,并且在鲁艺学习的同时,他还在延安保安处参加整风运动,并且这期学员于一九四五年九月解散,而吴东方于十月份到抗小任职,在时间上也能衔接的上。

抗小全名是延安八路军抗属子弟学校,成立于1941年8月,抗小与保小(保育院小学)是陕北接收是中央直属领导的孩子和烈士遗孤的主要学校(如果称其为陕北的“贵族学校”并不为之过),1946年11月两所学校合并,称为保小,此后从1947年8月至1949年夏天迁入北平,保小的一部分先后经历了四千公里的长途搬迁,几经更名,最后于1950年秋更名为北京育才小学,即现在的北京育才学校。从学校的发展历程来看,完全与吴东方的经历相吻合,也就是说他是合并后的保小北迁到一百多名的师生之一,以后任国家体委主任的伍绍祖是这个队伍中的三年级学生。2015年3月,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了《我们从延安走来——延安八路军抗属子弟小学纪实》一书,笔者为能获得更多的吴东方的信息,仔细翻看了此书,在全书近百篇的回忆文章中笔者没有找到任何吴东方的名字,而只是在附录中寻找到两条:

其一:附录一《大事记》中寻找到了一条:1947年4月25日,《解放日报》刊登教员东方吴洛写的《孩子们的秧歌》;

其二:附录二《师生名单》中《三、延安保小、抗小合并后行军到达河北武安阳邑镇的教职员工名单》上写着:“教导员东方”。另外让人惊喜的是在这本书所附的图片中有吴东方的照片二张,一张是师生合影,一张是头像。

从奔赴延安的进步青年到反革命分子

(根据标注,左下角蹲的人为吴东方)

1949年以前的吴东方,一直跟随这中国共产党的步伐,一步一步从延安走到了北京,从1949年到1957年,又从基础学校进入中央部委工作,从这两段经历上来看,他的革命性应该是有保障,在延安及在保小的迁徙过程中,这么艰难的日子都一直没有退缩,紧跟着党闹革命,而调到部委工作也能说明他有足够的工作能力。他的人生转折点是1957年8月,这个时间正是中央各部委反右运动的高潮期,虽然判决报告上并没有点名说他是右派分子,而只是说他因政治问题和男女关系问题被开除党籍,那么这个时候如果不是因为右派的原因被开除党籍也会和反右派运动有关系,并且一年后他被下放,与中央部委的右派分子下放的时间也大体相当,不过他的下放不是劳动改造或者监督劳动,因此,很有可能他并没有划为右派分子但却因立场不稳而清理出国家部委这样的革命机关。(笔者查询了在网上可以看到的中央部委机关被打成右派分子的部分名单及处理情况,名单中并没有吴东方,另外,右派分子的下放一般都到偏远的农场改造,吴东方能到五寨师范任教而保留公职,说明他的政治问题或许还没有达到划成右派分子的程度,这是笔者的推断,当然也不排除他被划为右派的可能。)

五寨县位于山西省西北地区,根据五寨县政府官网统计的数字,目前全县总人口也仅有十一万多人,全县五分之三的地区属于山地,因此,这个县就是在山西来说也绝不是一个富裕县,吴东方被下放到五寨县,对他而言生活状况绝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京城的官员变为了黄土高原上的一名普通的教师,这样的变化对于一个1939年就投入“革命”潮流的人来说多少都会不平衡,现在我们不能揣测当时吴东方心理变化是怎样的,但从以后的人生的发展来看,他绝对是不甘心的,也许正是这些不甘心的表现让他在在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遭遇了他史无前例的悲惨遭遇。

1967年2月3日,吴东方被拘留,根据《判决报告》,他被拘留的原因是:

【1、吴犯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前,在自己的住室,用半导体收音机,经常偷偷收听敌台(台湾和苏修)谩骂我党和国家的广播。仅被群众发现和听到收听苏修的广播就达数次。

2、一九六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吴犯起草一个宣传材料,在材料的开始,捏造了一条最高指示:“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红色造反者联合起来”。】

收听敌台这种事情在那个年代虽然被管制的很严,但无意中在转台时收听到也是常事,而“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是当时整个中国都在喊的口号,而此话的也确实是来源于毛泽东在1939年12月份《在延安各界庆祝斯大林六十周年寿辰大会上的讲话》,当时毛讲到:“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因此,以这样的理由将吴东方投入监狱是比较牵强的,最大的可能是他有政治问题的底案,早已成为文革中专政机关瞄准的对象,而文革的初期像他这样的老革命没有几个不受到冲击的。

在文革中要将一个人打成反党反革命分子,必然要深挖历史根源,翻历史的老底是一贯的做法,刘少奇同志也被翻了“老底”,一下子就变成了“叛徒、内奸、工贼”,吴东方的老底也被翻起来了:

【吴犯从小随父吴鸿国(曾任国民党特别党部常务委员和伪保长等职)在开封、徐州、河南焦作读书。一九三二年小学毕业后,先后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政府测量队、陇海铁路泸沟站、郑州北站、西安站当职工,期间即一九三八年参加反动组织青帮。一九三九年五月到西安参加国民党赵桐游击队,在政治部任中尉宣传干事,并经特务分子李雨介绍,参加了孙俊谋的特务组织,做打前站便衣特务工作。】

地主的出身,特务的身份,五七年的政治错误,现实的反动表现,这一切都符合一名反革命分子的标准,于是在吴东方五十岁时就这样锒铛入狱被关进了拘留所。“老革命”的吴东方也许由于心理不平衡,在被关押在拘留所的日子里并不安份,按照《判决报告》所说:“吴犯在被拘留期间,不仅不老实交代自己的问题,相反继续从事现行反革命活动,气焰十分嚣张”,《判决报告》中罗列了五大罪状(节选):

【一、书写反动诗词,恶毒地攻击和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和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1、吴犯在《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书第111页榜批:“这种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人现在大有人在,他们在口头上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实际是一个混世主义者。”恶毒地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

2、吴犯于一九六八年七月四日在《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书第166中书写题为《盼雨》的反动诗两首,含沙射影地攻击和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原诗:盼雨1968、7、4

(一)

鸽铃闹霄汉,车笛声不断。

月儿云里藏,长夜更好眠。

(二)

子夜南风起,窗外摇铁栏。

禾苗盼喜雨,天晴非我愿。

3、吴犯于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在《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书第57页中写题为《打鬼篇》的反动诗一首,含沙射影地恶毒攻击和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原诗:打鬼篇1966、7、28

长夜静锁幽,唯闻鬼泣声。

汝在前头走,鬼蜮踩脚跟。

横眉对鬼笑,鬼蜮瞪眼睛。

色历对鬼憎,鬼蜮长舌伸。

匕首向鬼投,鬼蜮变美人。

高举刀和剑,鬼蜮变凶神。

刀剑手中舞,鬼蜮变只鹰。

太阳东方起,鬼蜮化作坟。

二、挑动犯人闹事。

1、一九六七年二、三月份的一天,吴犯挑动同室犯人张自修等犯人说:“吃得九两粮,炊事员卡扣上没有了,你们给所长反映,看能不能家里送些吃得,不能送自己有钱能买不能。”当时犯人张自修说:“就怕办不到。”吴犯接着又挑动说:“一个人提办不到,都提所长也考虑,政府是为了改造,不是往死里饿。你(指张自修)和其他号里的犯人说,都给所长提意见。”

2、与同室犯人白新平等说:“大师傅(炊事员)对待范崇厚非常好,用油给范炒莜面,对咱们连菜都不给切。”挑动犯人同炊事员闹事。

3、挑动同室犯人白新平等说:“地震时,咱们将窗户撞开往外冲。”

4、一九六八年七、八月的一天,吴犯看了犯人张二黑的起诉书上写着“中农”,张犯说:“是贫农”。吴犯见有机可乘,便挑动说:你在这里不要说,去了豆罗在说,在这里说要吃亏。

5、一九六八年九月份,吴犯挑动同室犯人薛海康、郭福生等说:“五寨干部排斥外地人很严重,对外人管道很紧。你们看带铐子的都是你们太原人。”

6、每当外面给当权派(被夺权的)送东西时,吴犯便挑动同室犯人说:“你们快来看,所长给当权派送东西都是亲自送,为什么能给当权派送不能给咱们送,为什么当权派能吸烟,咱们不能?为什么当权派放风时间那么长,咱们这么短?”等等。

7、一九六八年七、八月份投机倒把犯张云昌同吴犯说:“这次坐禁闭,我家中受到困难可不少”。吴犯接着说:“没有关系,出去我还要和他们(指我政府)闹。”并挑动说:“咱们大伙出去联合起来”。

三、煽动犯人翻案和抗拒交代罪恶(节选)

2、一九六八年六、七月份,当把起诉书发给现行反革命分子李冬梅后,吴犯给李犯念起诉书时说:“你怎承认了。那时你不承认怎也不怎”。同年九月份宣布判处李犯有期徒刑五年后,吴犯又煽动说:“按你的情况五年判的重,不合理,你上诉。五年是五寨县里判的,上诉以后,还能少判。”李犯说:“上诉怕不但减少不了,在(再)加上几年,本来是自己的事实。”吴犯又进一步煽动说:“你要是上诉我给你写,可给你写个好。”

四、污蔑谩骂社会主义制度和革命干部、革命群众。(节选)

1、一九六八年冬季,县革命委员会机关广大干部批斗吴犯送回后,同室犯人尹宗德等问吴犯:“哪个单位的群众批斗你?”吴犯听了破口大骂:“我不认识是哪个单位的一群黑狗,真比国民党还厉害,过去国民党也没有这样厉害。”

五、吴犯在一九六八年五月份的《山西日报》上速写犯人形象画三十幅,恶意丑化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恶毒的是在五月七日的《山西日报》第四版上,将一个犯人的脚画到了毛主席像上,恶意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光辉形象。】

在吴东方的五大罪状中,第二、三、四条所罗列的事实基本上可以看到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可能他自认为自己资历比较老,年纪比较大,而自己被关的原因也不是十分严重,因此对于犯人的“待遇”问题,对于同室的犯人的罪行问题等等,他都爱多说话,这样的一个老“刺头”的犯人,自然会让拘留所的管理人员头疼,但要上纲上线到挑动闹事、污蔑谩骂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高度,显然有些牵强。

第一、第五条罪状显然是致命的。不知道当时的吴东方在拘留所中所读到《毛泽东思想万岁》一书的版本,也就不能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几页中进行批注或写下“反诗”,也只有联系这几页上的内容才能判定他所写的是否真是“反动”内容,但就《判决报告》上所列出的他写的内容来看,“禾苗盼喜雨,天晴非我愿”与“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的意境也相差不了太多,说他“反动”也只能说判断此诗反动的人政治敏感性极高。更为重要的是无论第一、第五条罪状还是另外三条罪状,所发生的时间都是在1969年之前,也就是说在1970年2月进行判决前,吴东方已经被关押了三年,即使是在1968年一年间吴东方犯了如此多的“罪恶滔天”罪行,都没有及时处理,其原因可能是当时专政机关还没有掌握这些罪状或者已掌握了这些罪状但并不认为这些罪状有多么严重。

1970年元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掀起了“一打三反”运动,吴东方这个被关押了三年的老反革命分子被派上了用场,组织罪名,网罗罪状,很快,最后的判决就下来了:

【根据上属(述)犯罪事实,吴犯历来与党和人民为敌,不满现实社会,特别是在被拘留期间,不仅不低头认罪,不老实交代问题,相反继续与人民为敌,从事现行反革命活动,恶毒地攻击和污蔑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和污蔑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当吴犯这些罪恶活动被发现和揭发后,吴犯千方百计进行狡辩,拒不交代,实属死心塌地的现行反革命分子。

吴犯的问题,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民愤极大,为了打击犯罪,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卫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伟大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第二条“……恶毒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抢劫国家财产,破坏社会治安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必须坚决镇压”的指示,判处吴犯无期徒刑。

故报请忻县区公检法军管会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山西省五寨县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

1970年2月24日】

判决的那一年,吴东方53岁,1939年他到延安时22岁,算起来在革命阵营里呆了31年,22岁之前他是特务,53岁之后他是反革命,他的人生是用“革命”与“反革命”两个词来分隔。

他曾是一个奔赴延安的“进步”文艺青年,是鲁艺的学生,是“革命摇篮”抗小、保小的教师,他还是被判无期徒刑的现行反革命分子,他用他“革命”的一生谱写了一段反革命的历史。

如果没有这份《判决报告》,他已经被湮没在历史长河中,没有人会记得他。

注:根据《我们从延安走来》一书中对相片人物的标注,吴东方已经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