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的30个大汉奸及其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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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伪满洲国元首溥仪。(右)南京伪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网络图片)

提要:九一八事变后,在全民族抗战的同时,中国的国土上也出现了溥仪、汪精卫、陈公博汉奸,其中陈公博、周佛海是中共的一大代表。

1940年3月30日,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出任主席。

在二十五史中,只有清史稿中有“汉奸”一词的正式使用,当时“汉奸”的涵义与现在使用方式和含义有很大的区别。在近代中国,汉奸的定义很明确。汉奸指内奸,近义词卖国贼,是指有“卖国”的能力,对国家民族产生侵害确有实际行为的中国人。字面上的意思是指“背叛汉族的人,后来被引申为背叛中华民族之人。”大多情况下泛指出卖中国国家利益,通敌或叛国的中国人。《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2014年出版)的解释是“原指汉族的败类,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中华民族的败类。”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加快了侵略中国的步伐,中国人民由此开始了长达十四年的抵抗日本侵略的战争。从1937年七七抗战开始,抗日战争进入全民族抗战时期。中华民族经过浴血苦战,付出了重大民族牺牲,终于在1945年8月赢得最终的胜利。

在全民族抗战的同时,中国的国土上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汉奸。日本人为更好地统治占领区,先后扶持、建立了满洲国、察东特别自治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后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后并入汪伪政权)、伪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等十多个傀儡伪政权。由此产生了一批实际为日本侵略军服务的伪政府官员,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汉奸”。

战中,国民政府于1938年制定《惩治汉奸条例》;战后,1945年11月,国民政府颁布《处理汉奸案件条例》。至1947年10月,全国共有14932人以“汉奸罪”被判刑;其中死刑369人,无期徒刑979人,有期徒刑13570人。(数据来源:孟国祥、程堂发着《惩治汉奸工作概述》)

我基本上按照伪政权出现的时间顺序,把一些著名的汉奸介绍如下,让大家记住这些中华民族的败类,记住他们的丑恶嘴脸。

一、爱新觉罗溥仪(1906年~1967年),满清末代皇帝,也是中国历史上普遍承认的最后一个皇帝。1908年即位时年仅3岁,实权由其父摄政王载沣掌握。辛亥革命以后被迫退位,清朝就此覆灭。

退位后的溥仪,因为民国政府的《清室优待条件》而能继续住在紫禁城内,并保留“大清”国号(只限在紫禁城内)。期间曾于1917年7月在张勋等保皇人士支持下,宣布清朝复辟,但仅12天便告失败。1924年11月5日,冯玉祥的军队将溥仪驱逐出紫禁城。1931年11月以后溥仪投靠日本人。

1932年3月1日由日本人的一手操纵的“满洲国”成立。伪满洲国初期为共和体制,以清逊帝爱新觉罗溥仪为元首,称号为“执政”,年号“大同”。1934年3月1日,溥仪正式登基称帝,年号“康德”。1945年8月日本战败,同年8月17日午夜至18日凌晨,溥仪在通化临江县举行退位仪式,宣读《退位诏书》,“满洲国”正式灭亡,溥仪被苏军逮捕关押。1950年8月,苏联方面将溥仪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959年12月溥仪被最高人民法院特赦,1967年10月17日因病在北京去世。

二、郑孝胥(1860年~1938年),汉族,福建闽县(今福州)人。他是晚清的改革派政治人物,也是伪满洲国建国的参与者之一,满洲国第一任国务总理。

1911年辛亥革命之后,郑孝胥以满清遗老自居,任溥仪的内务大臣与顾问。在溥仪被赶出紫禁城后,他安排溥仪住进日本使馆。1925年随溥仪从北京潜逃至天津日租界。与日本方面多有接触,致力于溥仪的复辟。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郑孝胥力劝说溥仪前往满洲,并与日本人达成建立满洲国的协议,起草满洲国国歌和《建国宣言》。伪满洲国成立后,郑孝胥出任国务总理兼陆军大臣、文教部长,并且与日本关东军代表武藤信义签定《日满议定书》,承认日本在满洲国的特殊地位与驻军权。满洲国的内阁虽然各部总长都是中国人,但实权却掌握在日本人手里。

郑孝胥后来反对日本方面对满洲国的压制,1938年于新京(今长春)暴卒(有传言为日人所毒杀),伪满洲国予以“国葬”。

三、张景惠(1871年~1959年),今辽宁省台安县人。原为东北军将领,1931年九一八后投靠日本人。

1932年2月16日,张景惠、熙洽、臧式毅、马占山参加了日本策划的满洲国建国会议。会议按照日本关东军的旨意,成立了东北行政委员会,张景惠任委员长。3月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发表“建国宣言”,宣布“创立满洲国”。

1935年5月,张景惠接替郑孝胥出任满洲国国务总理大臣,此后一直任至1945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张景惠宣布满洲国进入战争状态,支持日军侵略中国的活动。1945年日本投降后,张景惠被占领长春的苏联红军逮捕并押往苏联伯力。1950年,被苏联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1959年1月11日张景惠病死。

四、李守信(1892年~1970年5月),蒙古族。热河卓索图盟(今辽宁朝阳、阜新)土默特右旗人。

李守信原为东北军骑兵第17旅的团长、代旅长,1933年2月率部投降日本。同年9月,日本军设立察东特别自治区,任命李守信为行政长官。1937年10月,在日军的援助下,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李守信升任蒙古军总司令。1939年9月,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成立,他继续任蒙古军总司令。

日本投降后,李守信和德王一起从事“蒙古自治运动”。1947年所部被中共全歼于开鲁。1949年他赴阿拉善旗参与德王发起的“西蒙自治运动”,12月中旬随德王逃入蒙古人民共和国。1950年9月,李守信被从蒙古引渡归国受审,以伪蒙疆政府战犯入狱。1964年获特赦释放,获聘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史馆馆员。1970年5月,在呼和浩特病亡。

五、殷汝耕(1883年~1947年),浙江温州平阳人(今属苍南)。光绪三十年(1904)官费留学日本,后加入同盟会,追随黄兴参加辛亥革命。在北洋政府财政部里担任司长,是北洋政府中的日本通之一。殷汝耕也用妻姓,取了个日本名叫井上耕二。

1935年11月,在土肥原贤二怂恿下,冀东“非武装区”专员殷汝耕宣布“自治”,成立“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后改组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出任行政长官,并宣布脱离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将通县、临榆、抚宁、昌黎、卢龙、迁安、滦县、乐亭、丰润等二十二县纳入其管辖范围,因此被国民政府通缉。

殷汝耕后来在1937年7月29日发生的通州事件中失去了日本人的信任,1938年2月1日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被并入王克敏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抗战胜利后,殷汝耕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947年被判处死刑。12月1日上午,殷汝耕在北平监狱刑场被枪决。

六、徳穆楚克栋鲁普(1902年~1966年),人称德王,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人。1908年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爵职,1913年北洋政府授为札萨克和硕杜棱亲王,主张内蒙古独立。抗日战争时期与日本侵略军合作在察哈尔、绥远两省境内(今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建立了傀儡政权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并担任要职。

新中国成立后,德王作为蒙疆首要战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押,1950年被囚禁于张家口。1963年被特赦,并被聘为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研究馆馆员,1966年病亡。

七、夏恭(1872年~1941年),山西大同人。他中过前清举人,当过知县。

1937年,日军占领山西省大同县。夏恭被日人招聘,在大同组织晋北治安维持会。10月,亲日地方政权晋北自治政府组成,夏恭任最高委员。这时夏恭已年近七十,实际上由日人最高顾问总揽一切政事。伪自治政府标榜的施政纲领为“感谢皇军,铲除红匪,发扬道义,建筑乐土”。区区十六字,其卖国贼嘴脸昭然若揭。夏恭于1941年病死。

八、于品卿(1886年~1945年),直隶冀州南宫县人。于品卿原本是张家口的实业家。1937年8月日军占领张家口。于品卿投靠日本人,被任命为察哈尔治安维持会委员。9月伪察南自治政府组建,于品卿任最高委员。1939年9月,于品卿任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副主席。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瓦解,于品卿被占领张家口的八路军逮捕。1945年12月23日,晋察冀边区特别法庭在张家口市召开公审大会,判处于品卿死刑。第二天上午,于品卿被执行死刑。

九、苏锡文(1889年~1945年),福建厦门人,早年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

抗日战争期间,于1937年12月5日任日本扶植下的上海市大道政府市长。1938年10月,任上海特别市政府秘书长;1940年傅筱庵被刺身亡后,曾短暂代理市长一职。1945年病死。

十、王克敏(1876年5月4日~1945年12月25日),浙江杭州人。中华民国成立之后,曾经三度出任北洋政府的财政部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王克敏于同年12月14日出任日军扶植的傀儡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行政委员长。1940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与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并入汪精卫的南京伪国民政府之后,王克敏改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名义上王克敏归汪精卫管辖,事实上自成体系。

1945年8月日本投降之后,王克敏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2月25日于狱中自杀身亡。

十一、齐燮元(1885年~1946年),顺天府宁河县(今属天津市)人,原为直系军阀的一个将领。

1937年12月,齐燮元参加王克敏创建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任治安总长。此外,还兼任清乡总署督办、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1940年3月,临时政府并入汪兆铭的伪南京国民政府,被改制为华北政务委员会。齐燮元任该委员会委员兼治安总署督办。此后,齐燮元组织华北绥靖军,任总司令。1943年2月,就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内政总署督办,兼任咨议会议副议长。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齐燮元以汉奸罪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12月18日,在南京被执行枪决。

十二、王揖唐(1877年~1948年),安徽合肥人。光绪三十年(1904年)末科殿试二甲第五名进士,后留学日本。曾在北洋政府中担任要职。

1937年12月14日,王揖唐参加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历任议政委员会常务委员、赈济部总长、内政部总长。1940年3月,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王揖唐任考试院院长。6月,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

日本投降以后,1945年12月,王揖唐在北平被逮捕。1946年9月,河北高等法院判处其死刑,南京首都高等法院确认该判决。1948年9月10日,他以“为敌宣传战功,叛国亲日,五次举行治安强化运动,供敌粮食、金钱及其他物资,增强敌人实力”等罪名,在北平被枪决。

十三、汤尔和(1878年~1940年),浙江杭州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次长、总长,内务部总长、财政部总长等职。

1937年12月14日,侵华日军在北平成立傀儡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汤尔和为议政委员长。1940年3月,汪精卫政权在南京成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改称华北政务委员会,汤尔和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常委兼教育总署督办。同年11月8日,汤尔和因肺癌在北京病死。

十四、梁鸿志(1882年~1946年),福建长乐人。中华民国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时,梁鸿志任临时执政秘书长。

1937年末,梁鸿志筹备组织亲日政府。第二年3月28日,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在南京成立,梁任行政院院长兼交通部部长。1940年3月,南京伪国民政府成立。梁任监察院院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同时维新政府解散。梁任该职务直到1944年11月改任立法院长。

日本战败后,1945年10月19日,梁鸿志以汉奸罪在苏州被逮捕,1946年6月21日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判处其死刑,同年11月9日被枪毙。

十五、温宗尧(1876年~1946年),广东省新宁县(今台山市)人。早年入香港官办中央书院,和孙文是校友。

1938年2月,温宗尧同日本人勾结,开始和梁鸿志组织亲日政府。同年3月,在南京成立了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温宗尧任立法院院长。1940年3月,汪精卫的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温宗尧就任司法院院长兼中央政治委员会当然委员。

日本投降后,1945年9月27日,在上海被国民政府逮捕。第二年7月8日,以汉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同年中在南京狱中病死。

十六、陈群(1890年~1945年),福建长汀人。原为民国内政部政务次长,首都警察厅厅长。抗日战争爆发后,陈群受日本人的引诱,参与梁鸿志组织汉奸政府的活动。1938年3月,陈群出任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内政部长。1940年3月汪精卫政权成立后,陈群任行政院内政部长。1944年汪精卫死后,陈群就任考试院院长。

日本投降后,1945年8月17日,陈群在南京寓所内服毒自杀身亡。

十七、傅筱庵(1872年~1940年),浙江镇海人。清末及民国的实业家、银行家。

1938年10月,出任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上海特别市市长,南京伪国民政府成立后留任。1940年10月10日,傅筱庵在睡梦中被军统策反的仆人朱升源持刀砍死。他是被戴笠所刺杀的最高级别汉奸之一。

十八、汪兆铭(1883年~1944年),字季新,别号精卫(亦为其笔名),历史多沿用其号,称其“汪精卫”,中国近代政治人物,祖籍浙江山阴(今绍兴县),生于广东三水,清末秀才、公费留学生,毕业于日本法政大学。青年时参加革命组织中国同盟会,1910年,因谋刺满清摄政王载沣失败,被捕下狱问死。后在肃亲王善耆斡旋下,改判终身监禁;辛亥革命成功后获释。早年担任孙文的秘书,历任国民政府常务委员会主席、军事委员会主席、行政院长、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中国国民党副总裁等职。

抗战期间,汪兆铭主张所谓“和平救国”,与日本人合作在南京组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1940年3月,出任伪行政院长兼国府主席。1944年11月10日病死在日本名古屋帝国大学医院,后来尸体葬于南京梅花山。1946年1月21日,国民政府陆军总司令何应钦派工兵将汪坟炸毁,尸体火化,坟址被夷为平地。

十九、陈公博(1892年~1946年),祖籍福建上杭,生于广东南海。曾经为中共一大代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大会中央执委。

抗日战争开始后随汪精卫任伪南京政府立法院长,是汪政府内第二号人物。汪精卫病死后,1944年12月,陈公博代理汪伪政权主席、行政院院长等要职。日本投降后,1945年8月25日,陈公博夫妇等人乘机秘密飞抵日本,10月3日被中国政府引渡回南京。1946年4月,以“通敌谋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6月4日,执行死刑。

二十、周佛海(1897年~1948年),湖南沅陵人。他是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中共一大代表之一,后成为国民党高官。

汪伪政权成立后,周佛海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是该政权的第三号人物。1944年3月,汪精卫去日本治病期间,周佛海代行行政院长。日本投降后,1945年9月30日,国民政府下令逮捕周佛海。1946年10月以“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罪行,被判处死刑。1947年3月减为无期徒刑。1948年2月28日,周佛海因心脏病发作死在监狱中。

二十一、陈璧君(1891年~1959年),原籍广东省新会,出生于马来西亚槟榔屿乔治市,为南洋巨富陈耕基的女儿,汪精卫之妻。

汪精卫在南京建立伪政权后,她夫唱妇随,成为汪伪政权的“第一夫人”。日本投降后,陈璧君被国民政府诱捕入狱。被判处终身监禁。陈璧君于1959年6月17日病死在上海狱中。

二十二、梅思平(1896年~1946年),浙江永嘉人。五四运动时,梅思平是北京大学学生,为学生运动的参与者。

1938年,与汪精卫一起逃到越南河内。汪精卫政权成立后,其先后出任工商部、实业部、内政部部长,浙江省政府主席等职,其地位仅次于周佛海。抗战胜利后,梅思平在南京被捕。1946年5月9日,高等法院判决:梅思平“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死刑。”他是汪伪政权中在南京受审的第一人。9月14日,梅思平被枪决。

二十三、褚民谊(1884年~1946年),浙江湖州府(今吴兴区)人。

原为国民党元老,后追随汪兆铭投靠日本人,任伪行政院副院长兼外交部部长。当时,人们对汪陈夫妇手下的汉奸,以“陈公博的嘴,周佛海的笔,褚民谊的腿”并称。1946年3月21日,褚民谊被以汉奸罪判处死刑,8月23日,执行枪决。

二十四、任援道(1890年~1980年),江苏宜兴人。伪南京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兼军事参议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伪江苏省保安司令,伪上海市市长。

抗战胜利前夕,他率军归顺重庆国民政府。日本投降后,任援道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便以200根金条贿赂有关方面,举家逃到香港。1949年后又远飞加拿大定居,1980年死于异国他乡。

二十五、李士群(1905年~1943年),浙江省遂昌县人,曾经为中共党员。

汪伪政权的特务头子,任“剿共救国特工总部”负责人、伪江苏省省长,1943年9月被日本宪兵下毒害死。

二十六、鲍文樾(1892年~980年),满族,奉天凤凰人,原为东北军将领。汪精卫政权成立,鲍文樾任军政部长、陆军部部长、参谋总长等职。

日本投降后,鲍文樾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947年3月被判处死刑。同年5月20日,减刑为无期徒刑。1949年他被押往台湾继续收监。1975年释放。1980年4月,鲍文樾在台北市病逝,年89岁。

二十七、丁默邨(1901年~1947年),湖南常德人。

汪伪政权的特务头子,曾任汪精卫政权社会部长、交通部长、社会福利部长、浙江省主席。1945年9月被国民政府逮捕,1947年7月5日于苏州狮子口监狱刑场被国民政府处决。

二十八、杨揆一(1885年~1946年),土家族,生于武昌。1941出任汪精卫政权参谋本部部长,并兼任清乡委员会委员。1942年后,又任湖北省政府主席,武汉绥靖公署主任、湖北省保安司令,军事参议院院长。日本投降后,被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于1946年被处决。

二十九、罗君强(1902年~1970年),湖南湘乡人。早年曾为中共党员。1940年3月,追随周佛海加入伪南京国民政府,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副秘书长兼边疆委员会委员长。1942年3月,他任司法行政部部长。

日本投降后,1945年9月30日罗君强被逮捕,1947年3月他被以汉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续被收监。1970年2月22日,他在上海市的监狱内病死。

三十、林柏生(1902年~1946年),广东信宜县人。1940年3月,随汪兆铭加入伪南京国民政府,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兼行政院宣传部部长。1944年12月,任安徽省省长。

日本投降后,林柏生随陈公博流亡日本。10月3日,和陈公博一道被送还中国。1946年5月31日,首都高等法院以“汉奸罪”判处林柏生死刑。10月8日,林柏生在南京老虎桥监狱内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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