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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香港记者遇害事件:多与中共有关

  • 历史

中国女在斯里兰卡巨款买房遭骗 求助政客竟遭轮番性侵

据《星期日晨报》6月23日报道,一名中国女游客在斯里兰卡的加勒市被骗了一大笔钱后向一名政客求助,不料竟被其强奸。这名政客还面临另一起虐待16岁女孩的诉讼。 这名女游客来自香港,她在今年2月至4月期间遭到性虐待、骚扰和强奸。她最终向警方报了案提,并向中国驻科伦坡…

早期香港记者遇害事件:多与中共有关

被中共枪决的港报记者,前排右起,邓孝平、赵非、罗金泉、后排右起、陈广平、叶云笙、骆树藩。

遇害的香港传媒人,除六七暴动的林彬外,三十年代已有报人疑因得罪政敌而死于冷枪,到了中共上台还有六名香港记者在广州被处决。

香港《明报》前总编辑刘进图二月廿六日被凶徒连斩六刀重伤后不足一个月,正在筹备出版的《香港晨报》,两名高层又于三月十九日在街头被四名持铁通男子殴打受伤,传媒界再掀腥风血雨,令人忧愤。传媒人涉及错综复杂的社会事务,往往因择善固执而成为恶势力袭击的对象。遭凶徒杀害致死的香港传媒人,现时较为人熟悉的是死于六七暴动期间的商业电台主持人林彬,其实早于上世纪三十年代,已有香港报人疑因得罪政敌而死于冷枪之下,到了一九五○年,还有六名香港报章记者在广州被中共处决。

三十年代开始有暗杀记者事件

香港自一八五○年代有中文报章以来,首名因撰稿而被凶徒枪击的新闻工作者,是《天南日报》社长罗伟疆(1895—1973),他毕业于广东法政专门学校,曾加入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向来反对割据自大的军阀和共产党。一九三三年四月十八日晚,罗在中环摆花街被凶徒连开多枪狙击,凶徒因子弹用尽而持械逃走,罗仅肩部受伤。事后凶手虽被缉获,但他也不知主谋是谁。

至于首名遭枪击身亡的香港报人,是《工商晚报》总编辑黎工佽。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一时许,他从中环报社下班,途经利源东街一号时,一名扮成苦力的男子从他背后连开两枪,击中他的腿和腹,凶徒事后逃去无踪。黎送院时仍清醒,但延至十九日伤重不治,终年四十四岁。他临终表示:待人接物并无私怨,请报中同事继续努力。

黎工佽是广西宁明县人,原名恭慈,字藕斋,笔名春冰。毕业于陆军将校讲习所兵工科,曾任龙州县县长,亦为著名岭南派画家。早年致力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事业,后移居香港,为一九一九年创办的《香港晨报》撰写时评,大力抨击当时的广东军阀。后转职一九二五年创办的《工商日报》,表现出色,一九三○年《工商晚报》开办后升任总编辑,遇刺时还兼任《工商日报》的港闻编辑、及一份有“小报王”之称的《探海灯》督印人,以及西南中学教员。在他遇刺前的十一天,已曾在深水埗街头遭凶徒枪击,因枪枝失灵,只被枪柄打伤头部,自此他便随身带备自卫手枪,可惜仍难逃一劫。

一九三三年他在香港参与创办的《探海灯》(“海”字是指中国的“宦海”),每三天出版一次,以报导广东政情内幕为主,销路甚佳,当时广东是陈济棠做“南天王”的时代,曾禁止此报进口,但不少人走私此报到广州谋利。据说原本每份在港只卖两仙的《探海灯》竟在广州炒至五毫。黎的亲人透露,黎首次遇袭前一周,曾收到恐吓信,不满他在《探海灯》的评论。更离奇的是,《探海灯》另一主笔苏守洁(又名伟明,号豹翁)在黎死后被发现不知所终。据称他在当年七月应朋友之约去了广州,之后便人间蒸发!极可能也因文字惹祸。

中共镇反处死六名香港记者

黎工佽之死,一度传闻跟时任广州公安局长的何荦有关。而杨国雄先生早前出版的《香港战前报业》指出,也可能跟日本人有关,因黎主理的《工商晚报》有强烈的反日言论,由铁笔(侯曜之笔名)撰写的时评主张全面抗日,语多激昂,黎遇刺前一个月,更曾以题“本报誓以笔枪为抗战救国后盾”撰文,为日人所忌,曾多次向该报提出警告。

黎死苏失踪,至今仍是悬案,但在一九五○年十二月一日,六名任职香港报章的粤籍记者在广州被中共集体枪决,可说是中共明目张胆,公告天下的杀人行为。当天香港的《大公报》以头版及大篇幅报导,并刊登了六名被处死的记者遗照,称广东当局侦破一批文化特务,共十七人被判刑。该报社评强调:“这是坚决镇压文化特务活动的第一声”、“人民民主专政对反革命是不施仁政的”。

这十七人被中共指为蒋帮特务,潜伏在广州搜集情报、秘设地下电台、及散播“反动”讯息。其中六人罪行特别严重,被判死刑,他们的资料如下:

赵非:又名赵宗銮,三十四岁,一九四一年起任《国华报》(一九一五年在广州创办)及《星岛日报》的采访主任及记者。

罗金泉:又名罗棠、李沛然,三十三岁,《星岛日报》记者。

陈广平:三十三岁,《星岛日报》记者。曾任《华侨日报》编辑。

邓孝平:又名邓青萍,廿三岁,历任美联社、《中央日报》、香港《现象报》、《工商日报》记者。

叶云笙:又名叶盛、陈因,三十九岁,历任《工商日报》、《大光报》记者。

骆树藩:又名骆昌,三十九岁,《星岛日报》人员。

星岛报系走上反共之路

另外,温其聪、余强、梁坚荣(三人为国民党报务员)、欧阳少泉(《华侨日报》记者)各判刑十五年,骆杰兴、吕伟刚(二人为摄影记者)、雷公权、贾衡曹、苏济清(三人为《星岛日报》记者)判刑十年。王锦贤(《星岛日报》记者)、宋录蕃(王锦贤的联络员)判刑五年。

此案受刑者以《星岛日报》记者为主,跟该报当时的老板胡文虎有一定关系。这位在南洋发迹的华侨富商,在中共上台初期抱有幻想。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他在香港创办的《星岛日报》,以“广州天亮了”的大标题,报导广州政权易手。同年,他在福州创办的《星闽日报》改名为《新闽日报》继续出版。至一九五○年初,《星岛日报》一直保持“中间偏左”的立场,在广州派驻不少记者。但同年七月,中共因胡文虎不肯认购公债而露出凶相,把胡氏在大陆的产业全部没收,到年底还高调公布这宗文化特务案,显然是想发挥杀鸡儆猴的震摄作用,胡氏如梦初醒,他的报业自此便走上反共之路。

这宗涉及香港新闻工作者的惨案,实情如何,外界无从得知,但即使他们是特务,中共把他们枪毙,未免过于残酷。一九五二年,港英政府同样揭发包括司马文森、刘琼等十多名中共地下党员在香港文化圈活动,但只是把他们驱逐回大陆。到了一九六一年查出中共高级特务曾昭科潜伏香港警队多年,官至助理警司,也没有把他处死,亦是驱逐他回大陆了事,可见港英当局和中共的文明差距。

专制横蛮者要对付不听话的传媒,会使用各色各样的暴力手段。中国文明进化不易,新闻自由、免于恐惧的自由不会从天而降,醒觉的公民须继续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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