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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夫妻诞7孩 “超生”被罚款71万人民币

大陆以二孩政策要求市民规划生育。图非刘男家庭。

在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拱桥乡居住的农民刘某华,自1990年代起与妻子相继诞下7个孩子。未料他早前收到衞健局发出的《社会抚养费徵收决定书》,要求收取”超生”罚款逾71万元人民币(约85.2万港元)。

当地政府周三(23日)回应,指巨额罚款虽对刘男造成财政困难,但因他涉嫌违法,不能不依法处罚。

内媒报道指,刘男家庭因”重男轻女”观念,至第7胎诞下男婴才停止生育。但他与妻子常年在家务农,经济状况差。至近年刘男外出工作驾驶挖掘机谋生,家中经济条件才稍微缓和,未料去年3月收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收寄来的处罚通知,无力缴纳社会抚养费。

拱桥乡计生办负责人周三透露,前年11月,乡政府受县衞健局委託,对刘男家庭立案调查,发现两人于2009年4月21日生育第7个孩子,最大的孩子已经成家,最年幼的正就读小学,遂对其违法生育行为徵收社会抚养费。至去年3月,刘男向有关部门申请分期缴纳并获批,惟他第一次缴纳期限届满后,未再按期缴纳。

县衞健局事后向法院申请对刘的家庭强制执行罚款命令,至今年9月1日裁定,刘男和妻子的违法生育行为发生于2009年,施行徵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应为2004年修订的《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惟衞健局依据2014年修订的《生育条例》,法院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因此判定不准予执行。

负责人事后指出,此前相关工作人员曾对刘男作出调查,但后者不愿配合,加上其”超生”的资料文件早前因办公室遇上水浸等原因受损,遂迟迟没有向其徵收社会抚养费。刘男案件已拖延数年,连累多名工作人员受处分。当局正就法院判决,考虑重新对刘男及其妻子拟订新一份的《社会抚养费徵收决定书》。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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