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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将使用的“木弹”究竟是什么?威力多强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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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间媒体报道,警务处长邓炳强话会考虑使用威力更大的「木弹」对付香港示威者。究竟「木弹」是什麽?

历史上,木弹 (wood baton round) 是在 20 世纪
60年代研发而成。经翻查文献,令书生意外的是,这种子弹正是起源于香港。当时香港皇家警察为了对付「天星小轮加价事件」的示威者
[1][2],史上首次使用木弹射击,以作躯散和拘捕作用。

在武器级别的分类上,木弹和大家熟悉的橡胶子弹同属所谓的「低致命武器 (less-lethal
weapons)」;然而,木弹比一般橡胶子弹的威力强很多,因为它的原塑料比较坚硬,而且它们会爆开形成碎片,对人体内部构成严重伤害。《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一书便曾提到木弹的硬度本身远高于橡胶子弹,如果使用不当,更会造成更大的伤害风险 [3]。

由于木弹具有太大的杀伤力,所以当时属于英国殖民地的香港有使用木弹,却在爱尔兰和英国大陆中从未使用过[4]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一书亦到提到不少司法管辖区禁止木弹作为人群控制措施之用,只能用在破坏窗子或障碍物上 [5]

1972 年英国示威中一名 11 岁的孩童 Francis Rowntree 被橡胶子弹撃中而死,在 2016
年死讯中专家证人兼英国国防部工程师的 Alan Hepper 在庭上明确指出木弹经过测试后发现「极其危险 (Far too
dangerous) 」,故从来都没有在英国使用过,亦因为发现其威力过强,后来北爱尔兰军才开发出橡胶子弹 [6] 。

换言之,橡胶子弹是作为替代过于强力的木弹而生的[7]。现在邓炳强重用这种威力巨大的子弹对付香港抗争者,只会对更多香港人构成严重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木弹的设计是用反弹力量撃中人体目标 (designed to be skip fired)
,一般指引是打向地下而爆开再反弹击中人体目标,并不可以直接射撃目标。这种射击模式亦使其攻击范围相对广泛,可「横扫」附近人群的腿部[7],有更大机会击中附近的市民(例如记者、社工和义务急救员)。

即使按照上述指引攻击,木弹也有机会打断双脚;如果直接射撃目标,破坏力将会极大,可以致命。以香港警察最近使用武器的惯例,绝对可预计他们可能不守准则直接射击香港市民。

【参考文献】[1] P.A.J.Waddington (1999). Policing Citizens:Authority and
Rights[2] Dennis R. Krebs (2002). When Violence Erupts: A Survival
Guide for Emergency Responders[3] Richard B. Schwartz, John G.
McManus, Raymond E. Swienton (ed.) (2007). Tactical Emergency
Medicine[4] 同注脚 1[5] 同注脚 3[6] BBC NEWS (2016). Francis Rowntree
inquest: Medical information on baton rounds was not made public[7]
同注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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