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版“药神”刑满释放(图)

上海版“药神”刑满释放(图)

今天(1月4日),上海版“药神”郭桥期满释放,恢复自由。

2019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对郭桥改判至2年并处罚金5万元。根据这次改判结果,原一审判决后已被羁押近两年的郭桥7天后刑满释放。

上海版“药神”案重审改判,“销售假药罪”变“走私罪”

2018年7月,电影《我不是药神》火了。随后,不少现实版的“药神”浮出水面,此案中的郭桥便是其中一位,被网友称为上海版“药神”。

据《法制日报》1月1日报道,郭桥是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美华门诊部)的法定代表人,因采购、销售和接种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1.3万支疫苗被捕。

报道称,我国在2014年2月至2017年3月期间,因药品审批原因中断了针对两岁以下婴幼儿的7价肺炎疫苗的进口,断供长达3年之久。郭桥等人找到一条来自新加坡的疫苗走私供应渠道,指使他人携带、运输疫苗入境,然后在美华门诊部加价销售,从每支约900元的拿货价卖到每针2380元。

当时,我国药品管理法还未修改,其中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

法院原一审判决遂以销售假药罪对此案进行了判决,美华门诊部被判处罚金1200万元,郭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200万元。

2018年6月27日,上海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但时隔一年半后才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决。据知情人士透露,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等待新药品管理法颁布

2019年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新药品管理法,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被列为假药,这给郭桥一案带来了转机。

新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前4天,即2019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作出二审裁定,撤销郭桥案一审原判决发回重审。12月2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对郭桥改判至2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他3名被告人也被较大幅度减轻了刑罚和罚金。

根据这次改判结果,原一审判决后已被羁押近两年的郭桥7天后即可刑满释放。

另据新京报1月4日报道,记者从郭桥辩护律师童明友处获悉,郭桥今天(1月4日)期满释放,恢复自由。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和疫苗追溯体系建设

据《法制日报》报道,有专家认为,要从根本上杜绝“药神”的出现,就必须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从源头上解决病人需求的问题。而这次药品管理法的修订历时近一年,全国人大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结合医疗领域热点问题,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

此外,在新药品管理法发布前后,国家药监局还陆续发布了《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等多个指导意见。

另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月3日下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召开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确保今年3月底之前完成疫苗追溯体系建设任务,实现全部疫苗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各有关省药监局要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主体责任,上市许可持有人赋码、扫码和数据上传,须严格遵照国家局发布的标准,并做好追溯数据维护、及时上传至协同平台,以保证疫苗追溯信息可联通、可校验。无疫苗生产企业的省份要重点督促配送单位、疾控机构与协同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上海版“药神”刑满释放(图)

市民使用手机APP扫描查询疫苗信息。中新社记者 瞿宏伦 摄

(本文综合自法制日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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