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企业家举报遭按倒猥亵脱裤 团委书记被刑拘立案

4月8日晚,据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通报,共青团北湖区委原书记楚挺征涉嫌强制猥亵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5日曾报道,郴州青年女企业家阳娇(化名)实名举报称,在3月31日晚的一次饭局后,她被时任北湖区团委书记的楚挺征猥亵,“涉嫌强奸”。“他一把将我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阳娇称,当时她大声呼救,而直到她的一名同学赶来,楚挺征才松手离开。

  4月7日上午,北湖区通报称,4月6日北湖区委决定:免去楚挺征党内职务,并按程序免去其他职务;对其违纪行为,由北湖区纪委予以立案审查;涉嫌猥亵他人违法行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对违规参与吃请的其他公职人员,视情节依规依纪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4月7日下午,楚挺征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曾否认了女方的举报。“我是法学硕士毕业的,也从事过法律工作,”楚挺征说,“如果我认为我真的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就绝不会出现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过错的致歉内容给她。”

  4月8日早上,举报人阳娇告诉澎湃新闻,她会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相信司法机关必定会严惩恶徒”。

  4月8日晚上10点多,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在其微信公众号通报了案件进展:2020年4月2日,我局接到受害人杨某某报警,称其被楚某某猥亵并企图强暴。接警后,我局立即受理并开展调查。经初步查实,楚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我局决定对其立案侦查。目前,楚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湖南郴州青年女企业家阳娇(化名)举报称,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对她猥亵并涉嫌强奸。

阳娇在举报信中反映,3月31日晚,她应北湖区团委书记楚挺征的邀请,到郴州一家海鲜酒楼参加饭局。晚上9点半左右,她离开座位在包厢茶水间休息,楚挺征突然走过来,将她拖拽到隔壁包厢。“我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发上进行猥亵,还强行脱下我的裤子意图施暴。”阳娇称,后来她的同学听到呼叫声赶到现场,她才得以脱险。

阳娇在举报信后面附上的照片显示,其腿部有多处皮外伤。

女企业家举报遭按倒猥亵脱裤 团委书记被刑拘立案

受害人腿部受伤照片。 图片来源于举报信截图
 

举报信还提供了阳娇与楚某某微信联系的截图。上面的内容表明,事发第二天,楚某某向阳娇道歉,他在短信结尾写道:“为昨晚给你造成的困扰和愤怒,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不起!请给我机会赔罪……”

上面的微信截图中,阳娇没有回复对方。楚某某后来给阳娇发了王菲的歌曲《微风细雨》,以及久石让的音乐《太阳照常升起》,他还给阳娇发了一首四行诗,诗的后面还留了一句英文:Even
if it rained yesterday,the sun also rises. (意思是:即使昨天下雨,太阳照常升起)。

4月5日晚,记者拨打楚某某的手机号码,对方未接听。

4月5日,阳娇告诉记者,事发后她已向警方报案。

4月5日晚,记者从郴州警方人士处了解到,公安机关接到了阳娇的报案,目前北湖公安分局正在进行调查。

4月6日凌晨,郴州市北湖区宣传部门发出《关于网传北湖区一公职人员涉嫌猥亵的通报》。通报称,近日,网上出现“湖南一海归女老总实名举报称酒后遭官员猥亵”等贴,对此,北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公安分局加紧调查,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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