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反公德与人姘居,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被双开

曾长期在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工作的汶川县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黄高元现已被通报“双开”。

10月9日,阿坝州纪委监委“阳光阿坝”网通报称:日前,经阿坝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茂县纪委监委对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国资中心原负责人黄高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通报指出,经查,黄高元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不正确履行职责,充当行业“保护伞”,对汶川县砂石资源管理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生活奢靡,追求低级趣味,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与其中一名姘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擅自安排国有企业以不动产为他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

通报强调,黄高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汶川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汶川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高元开除党籍处分;由汶川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茂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款随案移送。

6个月前,“阳光阿坝”网于4月30日通报了黄高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茂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官方简历显示,黄高元,男,汉族,1987年1月生,四川自贡人,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8月参加工作,201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8月,黄高元进入汶川县映秀镇政府工作。4年后,2013年3月,黄高元出任汶川县三江镇镇长助理。

2013年11月起,黄高元回到映秀镇,担任映秀5.12纪念地景区管理处处长。2014年4月,黄高元任映秀镇综合文化中心主任,两年后履新映秀镇副镇长。

2019年3月,黄高元出任汶川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直至此次通报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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