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 不能买房很惨

作者丨陈竹沁

“大家有消息了吗?”2月18日,整个春节的沉寂过后,几十人的微信群里陆续有人“冒泡”。距离上海楼市限购新政出台近一个月,受影响的在途购房交易者,仍在苦苦等待一个“豁免”细则。

他们通过网络聚到一起,大多有一个共同的身份:离异不满三年。挨过不幸婚姻的煎熬,正期待换房重获新生,却倒在了“打击假离婚”的限购令前。

按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套数计算,一夜之间,有人买房资格化为泡影,有人“首套房”变“二套房”,首付高出几百万……银行暂停贷款审批,居间合同逾期违约,焦虑的不止是长达三年的“无家可归”,更有高额经济赔偿的威胁。

然而,节后两个工作日来,市民服务热线(12345)官网的答复不容乐观。某区房管局回复重申“离婚限购”条文,称“目前交易中心按该政策规定严格执行”。

2月19日,媒体报道证实,深圳再度收紧“离婚限购”政策。此前对于再婚和复婚者,深圳市住建局开了一个“小口子”,按现家庭房产数计算买房资格。而低调执行中的新政被指“堵上漏洞”,“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另一方自离婚之日三年内,不得再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三年内再婚或复婚者,同样适用。

“70后”国企高管林菁正属于这种情况。晚上看到新闻,她不禁自嘲,“我算不算是垂死挣扎?”一个多月来,小道消息不绝于耳:“这次限购就要来最严的,‘误伤’在所难免……”她与群友们互勉每天“交作业”,坚持通过各种电话和网络信访渠道发声,原本还盼望着上海可以借鉴深圳。

“调控政策是针对‘炒’而不是‘住’。政府决策应该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不应忽视每个公民的权利。”林菁担心,“离婚限购”政策会成为变相的“离婚冷静期”,阻碍离婚自由,“后限购时代”,协议离婚要如何分割财产,或将成为一道额外的难题。

新政冲击

2020年5月,丁当顺利办理离婚,拿了几十万元赔偿,搬回父母家住。过了两个月,丁当就和他们商量,置换一套新房。一来,她受不了楼上半夜的吵闹,爸爸自中风以来,睡眠和身体也不好;二来,房龄已经二十多年,居住环境也一般。因为离婚,丁当对父母更添一份歉疚,希望换个大房子,让他们晚年生活得更幸福。

此时,在严格调控下“横盘”近三年的上海楼市,正在悄然升温。易居研究院数据显示,9月上海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大涨40.5%,二手房成交套数也同比增长46.8%,创下2017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0年12月,上海新房和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增长4.2%和6.3%。

11月卖掉老房子,丁当迅速看中了一套户型不错的六百多万的房子。12月29日付完定金,丁当松了一口气,只等2月10日网签,就能搬进新家。那段时间,她每天都在研究新房的装修风格,包括家具、厨卫电器的样式,“好像觉得马上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终于可以跟婚姻生活和‘老破小’都告别了。”

然而,这一切都在1月21日被打破了。当晚21时许,上海住建委等8部门联合发布红头文件“沪十条”(《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第三条是:“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文件显示,实施时间为1月22日,政策“窗口”不足3个小时。此举被解读为上海对房价上涨的迅速反应。丁当最初没有意识到,“限购”和自己有什么关系,还是中介打电话提醒她去问。

不同交易中心、不同窗口,一时间答案都不尽相同。工作人员往往还会加上一句:细则还没出,所说的话都不具法律效力。

有人说:离异单身限购一套房,而因为前夫有一套房,所以相当于她不能买了。也有人说:这个情况算“二套房”,但即使这样丁当也无法接受。对于非普通住房(如面积超过144平米),首套和二套的首付比例分别是35%和70%,相当于一夜之间首付要多交两百多万。

虽是经济条件不错的外企中层,丁当依然想不到从哪能筹到这么一大笔钱。一想到父母担忧的眼神,她就忍不住想哭,连夜睡不好觉。有人建议,以父母名义全款买房,但她觉得,无法利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等优惠,就失去了当初置换的意义。

离2月10日约定的网签时间还有5天,卖家先坐不住了,让中介约丁当面谈。她当时就有“解约”的预感,果然,中途对方开始抛下狠话:他们家也要置换新房,马上要交50万定金,如果最后影响交易,损失必须由丁当家赔偿。

心灰意冷之下,丁当默默退出了微信群。离婚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处在抑郁状态,还查出多囊卵巢综合症。如今,她开始劝身边的年轻朋友,慎重考虑结婚。“年轻人买房后,对这座城市也会有归属感,感到有奋斗的目标,”丁当感慨,“但现在我们很多人是爱不起来了。”

真假离婚

上海并不是第一个出台“离婚限购”的城市。2018年,成都首开先例;疫情“解封”后,全国楼市普遍回暖,去年7月以来,深圳、南京、无锡、宁波等多地出台“史上最严限购政策”,打击“假离婚购房”。

从2010年国家实施楼市调控政策起,为规避限购或“二套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上浮,“假离婚”现象便层出不穷,也引发了不少房屋交易或家庭财产纠纷。

“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与近年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且在实行购房套数限制的若干大城市表现得尤其突出。”复旦大学陈志奕博士与范剑勇教授研究发现,限购政策让城市的离婚率和复婚率分别增加0.2个千分点和0.05个千分点,该影响与限购政策的严厉程度无关,但是同城市所在区域及城市房产中介规模有紧密联系。

“打击‘假离婚’这个事情,一直有在提,这次应该是来自上面的压力。”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李宇嘉曾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户籍炒房很重要的一个途径,就是通过结离婚来“破限购”,因此才有了关于离婚追溯三年购房记录的规定。

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 不能买房很惨

“限购政策我是支持的,但是难道不该甄别一下,是假离婚炒房,还是真离婚买房吗?我之前的两套房子都持有了十年以上,如果要炒房,我早就卖了。”最初看到朋友发来的“沪十条”新闻,林菁还是懵的,几天后通过交易中心确认被限购,第一反应就是委屈。

去年12月,林菁与丈夫协议离婚,与两个孩子和父母一起居住在自己购买的一百多平米的老公房里。她早就有置换打算,此时已经与买家签了居间合同,收了40多万定金。由于对方需要办理家庭内部继承过户手续,加之露台阳光房属于违建需要拆除,林菁“好心”将原本计划的网签时间从12月放宽到来年4月,给买家留足准备时间。

如今,反而是买家“狮子大开口”,如果不卖房子,就要求房价20%的违约金,也就是130多万元。另一个方案是,交易正常进行,房子再返租给林菁一家,直到三年后她可以买新房。林菁觉得荒唐极了,“我卖房不是为了获利,而是这里有不愉快的回忆,我不愿再住在这里,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

“新政的逻辑就是‘炒房’阴谋论,对我特别不公平,我想不明白我做错了什么?最后结论就是,我不够狠。”婚前,林菁还有一套45平米的小房子,离婚时分给了前夫。如果当初卖掉小房子,给他现金补偿,今天也不至于被限购,“问题是这样很残忍,他没有上海户口,拿着钱又有什么用呢?”

32岁那年,在父母的催婚下,林菁和谈了半年的集团同事结婚了。11年间,两人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满两年。丈夫常年在外地工作,工作表现和经济收入也远不如她。婚后生头胎,林菁就感到些许不适,但仍怀着互相成长的盼望,选择生了二胎,却发现更多的责任还是只压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丝毫得不到经济和精神的依靠。

直到提出离婚,丈夫也表现得十分漠然,甩下一句,“离婚也可以,反正离了我也不会再婚”,仿佛他原本就不为家庭而存在。林菁觉得,当初协议离婚分手还算体面,现在却为了证明自己不该被限购,不得不到处暴露隐私,这也是她最气愤的一点。

近一个月来,林菁也偷偷哭了好几次。妈妈一身的慢性病,林菁骗她说“买家善良好说话”,不让她操心;爸爸看上去再难受,也隐忍不语;还有10岁的女儿,她答应过的,要给她“一间自己的房间”。

2月初,奶奶90高龄去世,更让林菁心碎不已。她想着,换一楼或电梯房,不会像六楼老公房那样不方便,可奶奶终究还是没等到,到孙女“新家”玩的那一天。

逃离婚姻

据丁当观察,“离婚限购”新政直接影响的人群以女性居多,“很多时候,都是男方有婚前房产,女方离婚出户;有小孩的更复杂,做妈妈的往往舍不得儿女,男方会以争夺抚养权为威胁,迫使她自愿放弃房产。”

如果不是上海限购新政,丁当原本再也不想跟前夫联系,这次却不得已询问他房产情况。在中介的建议下,她还试图和他商量,将那套房子赠予他的父母,她可以承担所有手续费,但被他断然拒绝。

婚姻的裂缝,是从发现丈夫的信用卡账单开始的。每月高达5万元的数字,让丁当一下就傻眼了。第一时间找丈夫求证,他推说是为了给她办个体面的婚礼欠下的,总额只有20万。丁当同意陪他一起还,当时他主动提出,把他婚前一套价值200多万的房产加名,让她心里有底,“保证悔改”。

然而过了半年,她发觉信用卡欠账还是那么多,叫来他的父母对质,他终于承认,婚前已欠债七八十万。一直以来,拆东墙补西墙,光信用卡就有36张。雪上加霜的是,丈夫因行业冲击裁员,已经失业在家三个月,家庭开销都由丁当承担。她自认为给了丈夫一次机会,无法接受再度受骗,毅然提出离婚。

没想到,此时公婆二人还是护着儿子,理所当然地对她说,“既然你们结婚了,你有义务和他一起还债。再说了,谁知道这些钱是不是你花的?”丁当感到无比委屈,打心底里不想再跟这家人扯上任何关系。

无奈,意外而至的疫情耽误了离婚进程。“解封”的第一时间,丁当就去民政局“抢”离婚预约名额,一个月后才成功登记离婚。

丁当至今记得,之前的某个晚上,执意挽留她的丈夫,情绪失控,拿起杯子砸头,弄得满地是血。她一路带他挂号看急诊,拍CT、缝针、拿药、输液,回家后还帮他洗头,清理凝结的血块,一直弄到后半夜,没睡几个小时就接着去上班。

“我对不起你、我配不上你”,这些话还在耳边。可白天父母上门,丈夫却满口附和他们的数落,”你现在为什么这么倒霉?又欠钱,又失业,都是因为跟那个女人结婚,把你运势带坏了。”本想趁工作休闲看看宠物狗的丁当,通过家中的视频监控,意外目睹这戏剧性的一幕。她彻底死心,给丈夫发去微信消息:“我都听到了。”

对晓棠来说,存续两年的婚姻,从头至尾都是一个“巨坑”,也是她顺风顺水的人生中的第一道坎。

在母亲的强烈反对下,晓棠留学归国后,被迫与相爱的美国男友分手,接受相亲。对方是体制内科研人员,表现出“爱得要死要活”,在同居期间,就曾半夜拿刀挡门,试图阻止她分手。晓棠心生恐惧,可报警只能是不了了之。几个月后,她发现自己“意外怀孕”,想要引产也来不及了,无奈只好结婚。后来,她才得知,怀孕一事就是婆婆唆使下的“圈套”。

孩子的到来,并没有改变两人的不和,丈夫对自己的情绪问题也毫无收敛。怀孕5个月时,一次吵架,他勒令她滚出家门,她挺着肚子去了宾馆;坐月子时,她花3000元给宝宝拍新生儿写真,他埋怨她乱花钱,工资更高的她,直言“花的是自己的钱”,他仿佛自尊心受伤,一气之下摔了碗;更严重的一次是在她家,听丈母娘讲到女儿和婆婆相处不好,他以为她在背后说坏话,怒气冲冲地冲到卧室想“拎”起孩子就走,爸爸伸手一拦,两人就此打了起来。

晓棠难以理解丈夫的“抠门”,连奶粉钱也都是AA。有一次,他还把几十元零头给抹掉了。晓棠开玩笑说他“鸡贼,占便宜”,他动起手来,掐住她的脖子。第二次报警,依然没有结果。晓棠咨询过律师,没有实质性伤害,很难被认定为家暴,“在婚姻关系中,伤口长度6厘米以上,才能算轻伤。”

对于前夫的房子,晓棠毫无留恋,她渴望有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所”。为了能早日逃离婚姻,她只拿了8万元补偿,也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终于在去年4月重获自由。在父母的支持下,她陆续看了四五十套房子,预算一千多万,想把首套房的贷款优惠用足。她期盼着以后可以接父母一起住,方便他们一起探视宝宝。可新政无异于给她开的又一个“玩笑”。

“离婚歧视”

“从没买房,从没贷款,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二套房’。”晓棠还考虑到政策后挫力,“如果现在再婚,对方也只能算二套,首付70%,再婚对象还受到前任的影响,这一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不过眼下,她完全不愿意考虑婚姻,“我死也不要跟他复婚,现阶段如果要结婚再买房,我也宁愿不买。”离婚后,晓棠还在缓慢地从抑郁中复原,在同事眼中,恢复了些许往日的笑容。她打算调整预期,不管怎么样,先买一个相对便宜的小房子居住。

群里受过家暴的女性不止晓棠一个。丁当印象最深的是另一位护士,也是为了能尽快离婚,孩子和房子都没有要。如今却因前夫已有两套房产,必须等三年才能买房,也不知到时还能否买得起。

能不能买,首套还是二套,细则一天未出,银行也做不了主。据林菁所知,银行已停办任何三年内有离婚史人士的购房贷款业务。她明显感觉到银行的鄙视链:收入高、工作稳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在上层,而离婚单身带孩子,还款能力受到质疑,如今又叠加上政策的不确定性,直接被拒之门外。

在买房过程中,晓棠也充分感受了“离婚歧视”。上海楼市新政新增新房摇号积分制,在十种购房者类型中,像晓棠这样因离异被认定“有房”的沪籍人士,基础分垫底,只有15分。而如果当初她没结婚的话,她的得分就会是50分。

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 不能买房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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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本来就是一件悲伤的事,政策方面很多时候都是中介在引导。从不相信会被限购,到突然醒了、绝望的过程,更可怕。”林菁发现,许多离婚人士都花了一点时间,才认清“被限购”的现实。维权群从上海本地论坛发端,起初总有人加群,请大家分析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限购对象。其中的幸运儿,莫过于在离婚前已经把唯一房产卖掉了的,不受新政影响。

此前出台“离婚限购”的城市,大多都会要求审查买房资格需追溯3年(有的是2年)内有婚姻关联的所有人员住房情况,由此堵住了另一条路:通过找名下无房人士“假结婚”再离婚,以“洗白”此前离异婚姻中的房产记录,重获买房资格。

其他细则“补丁”不尽相同。南京由于规定买房前需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相当于有了新政“缓冲期”。只要购房证明仍在有效期,仍可按限购前买房资格购买,只是银行贷款审核即日起执行新政,“有房离异家庭”无法通过离婚获得“首套房”贷款资格。

林菁们唯一能指望的参考对象是深圳。政策出台近2个月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给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限购相关条款执行标准的复函中明确,“再婚或复婚家庭,按现有家庭住房套数计算,不再考虑其双方离异前家庭拥有住房情况”。这也意味着,如果离婚后重新组建家庭,双方都无房无贷,仍可以三成最低首付购房。

林菁的前夫得知她被限购,曾主动提出:复婚行不行?林菁气不打一处来:那不是坐实了“假离婚”吗?按现在的政策口径,哪怕复婚后再卖房置换,追溯离婚前的家庭房产总数,照样没有购房资格。然而,过完春节,她的这点骄傲也被蚕食殆尽,类似深圳那样的“补丁”政策,允许复婚者“豁免”限购,已经是她能期待的上策。

她想到的最坏结果,就是房子不卖了,等上三年再买,也好过“持币落空”,在房价涨势下只能换到更小的房子。中介咬定她若不卖房就是违约,她宁愿付出小额违约金,一场合同纠纷官司似乎在所难免。

好在,林菁近期查询法律规定和司法判例发现,2011年上海限购政策引发的几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认定,限购令可以视为《合同法》中的“不可抗力”,房屋买卖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不是冷冰冰的钢筋混凝土堆出来的东西,而是一个家,是我和父母、子女五口人特别需要的一个有归属感的稳定的居住空间。新政等于把我们内心的东西彻底撕掉了。它告诉你,你一点都不体面,甚至很落魄。”林菁坦言,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企业高管,她一贯理性和自信,公司舆论环境也对离婚女性很包容。

她无法接受,限购政策人为地将离婚“戏剧化”,可能成为别人三年间不断的谈资,“离婚不惨,可是离婚不能买房很惨,离婚导致没有地方住就更惨。限购带来的焦虑是一时的,更深层的心理伤害和遗留问题,可能还要过很久才被意识到。”

(文中林菁、丁当、晓棠为化名)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被离婚限购令“误伤”的女人:离婚不惨 不能买房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