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一场童话般的婚礼
是每一对新人的梦想
但浙江宁波的一对新婚夫妇
却经历了一场
状况百出的婚礼
婚礼舞台高度过低
导致无法呈现想要的舞台效果
舞台背景、路引鲜花摆放 …
等诸多细节都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
还有最过分的,现场海报中
所有的新娘名字都是错的!
面对这样的服务质量
忍无可忍的新人
在婚礼结束后
将婚庆公司诉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要求婚庆公司
退还场地布置费 2 万元赔礼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0 元
法院查明,原告与被告鄞州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婚礼策划服务协议》,场地布置费 2.6 万元,人员服务费 1 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能全面了解场地问题,且擅自改变现场布置,迎宾台处摆放的新娘名字全部错误,使得婚礼现场的布置与预期效果严重不符。故原告要求降低价款并返还部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原告主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法院认为,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这种场景不可复制,不可再现,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被告将新娘名字写错等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 1.3 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0 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条规定突破了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并行的一般原则,确立的统一规则有利于强化对受害人的救济,为法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保障了裁判结果的公平合理。
本案中,由于婚礼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纪念性等特殊性质,对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被告交付的婚礼现场布置与效果图严重不符,且将新娘名字书写错误,使原告的精神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故对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予支持。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婚礼上,新娘发现女方名字不是自己,更崩溃的还在后面……
了解 即时新闻 的更多信息
订阅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