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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上,新娘发现女方名字不是自己,更崩溃的还在后面……

拥有一场童话般的婚礼

是每一对新人的梦想

但浙江宁波的一对新婚夫妇

却经历了一场

状况百出的婚礼

婚礼舞台高度过低

导致无法呈现想要的舞台效果

舞台背景、路引鲜花摆放 …

等诸多细节都与合同约定的不相符

还有最过分的,现场海报中

所有的新娘名字都是错的!

面对这样的服务质量

忍无可忍的新人

在婚礼结束后

将婚庆公司诉至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要求婚庆公司

退还场地布置费 2 万元赔礼道歉

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0 元

法院查明,原告与被告鄞州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了《婚礼策划服务协议》,场地布置费 2.6 万元,人员服务费 1 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未能全面了解场地问题,且擅自改变现场布置,迎宾台处摆放的新娘名字全部错误,使得婚礼现场的布置与预期效果严重不符。故原告要求降低价款并返还部分费用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原告主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法院认为,婚礼对于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这种场景不可复制,不可再现,其承载的人格和精神利益要远大于其本身的成本价值,被告将新娘名字写错等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故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法院依法判决

被告返还场地布置费 1.3 万元,被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5000 元。

法官庭后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该条规定突破了违约责任与精神损害赔偿不能并行的一般原则,确立的统一规则有利于强化对受害人的救济,为法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保障了裁判结果的公平合理。

本案中,由于婚礼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纪念性等特殊性质,对新人来说是一种精神利益的体现,被告交付的婚礼现场布置与效果图严重不符,且将新娘名字书写错误,使原告的精神利益受到了严重损害,故对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应予支持。

天钧丨今日时事新闻–婚礼上,新娘发现女方名字不是自己,更崩溃的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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